我国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已达45家

文化和旅游部28日公布新一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,包括湖南省常德柳叶湖旅游度假区、河北省崇礼冰雪旅游度假区在内的15家度假区榜上有名。

据悉,文化和旅游部近年来大力推动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提质扩容升级。按照国家标准《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》,于2015年、2017年、2019年分三批共推出30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。

至此,我国已有45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,分布在全国23个省区市,涵盖多种度假类型,其中河湖湿地类16家,山林类8家,温泉类6家,海洋类5家,冰雪类3家,主题文化类5家,古城古镇类1家,沙漠草原类1家。

据文化和旅游部资源开发司有关负责人介绍,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的建设和发展对于优化旅游产品结构、引导全国度假休闲旅游发展、促进旅游业的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。

据文化和旅游部统计,今年第三季度30家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旅游接待总人数4426.18万人次,环比上涨82.57%;旅游接待总收入249.19亿元,环比上涨90.88%。

此外,第三季度515家省级旅游度假区旅游接待总人数2.93亿人次,旅游接待总收入1358.42亿元,收入环比上涨37.69%。

据介绍,对于国家级旅游度假区,文化和旅游部建立了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。此前对第一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开展了复核检查,对不达标的度假区予以通报批评和限期整改,限期整改的3家已通过整改验收。2021年将对第二批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复核检查。

据了解,成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应满足的条件包括:设施相对集聚,经营状况良好;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健全;游客综合满意度较高;土地使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;主要经营主体近3年无严重违法违规等行为记录;近3年未发生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;认定为省级旅游度假区1年以上等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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